问政问题 编号:3834
发帖人:1122 发布于 2024-05-20 11:38 发表于 浙江
居民楼重油烟扰民
领导好,本次投诉的商家地址为:龙泉驿区新建路299号卧龙谷九号正大门左侧底商 店铺名称:绵阳米粉 投诉原因是自开店半个月来,每天早上6-10点 晚5-9点(有时候时间不这么固定)产生重油烟味,严重影响楼上居民居住环境及身体健康。根据成都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排放口设置规范)
可开办餐饮服务项目的新建建筑物在结构上应当有专用烟道,油烟排放口设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
?(一)油烟污染物排放口与周边住宅等环境敏感建筑的最小距离应不小于20米;经油烟净化和除异味处理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距离不应小于10米。
?(二)餐饮服务项目所在建筑物高度小于等于15米时,油烟排放口应高出屋顶;建筑物高度大于15米时,油烟排放口高度应大于15米。
?(三)建筑设计和环境保护的其他要求。 这三条该店铺均不满足。
严重且长时间的油烟排放,让楼上居民不敢开窗,无法正常生活。请相关部门重视并处理,然后老百姓的权益受到保护,生活得以正常进行。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