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信访局 回复
答复时间:2024-05-30 16:55 发表于 浙江
根据《信访工作条例》规定,转安仁镇人民政府办理,现答复如下:经核实,新建村“旱地改水田”项目立项前原新建村村委会(并村前)已召开村民代表讨论通过,立项资料齐全并通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 且经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利局、生态环境保护局多部门联合实地踏勘,符合旱地改水田项目要求,该项目于2017年3月28日立项,文件号为龙政发(2017)7号(龙泉市人民政府发文批复),程序符合《龙泉市垦造耕地项目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适应)》的项目立项程序。目前该项目涉及的 49户农户均已签字领取政策处理费用。你反映的102万余元的政策处理费用,为施工方自行将项目前期各种费用共计的结果,且该项目并无专门的政策处理费用,希望你能理解。若你为涉事相关农户,有疑问的,可直接到安仁镇人民政府105办公室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