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问题 编号:3843

发帖人:小小  发布于 2024-05-24 14:45 发表于 浙江
孩子在学校被烫伤应该由谁负责?
孩子甲用自己的水杯接了滚烫的开水,导致另外一个同学被意外烫伤,这个责任由谁承担?想问,学校的开水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孩子意外被烫伤,学校住责任还是第三方孩子的责任?
问政部门:龙泉市教育局

龙泉市教育局 回复

答复时间:2024-05-28 11:19 发表于 浙江

您好,您的问题已知悉,现答复如下:
1.关于学校直饮水问题。根据规定,校内直饮水温度有设定,一般来说,小学阶段只设置温水系列(35--45度),初高中阶段开始学生具备自主能力,结合学生需要按照一定比例设置温水和开水,其中开水点位设置有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和温度提醒。我们将加强检查指导,确保学校直饮水等饮水设施管理规范。
2.关于所述赔偿责任问题。您所反映的问题,需要根据学生所处的学段和行为的主观性来判断校方和当事方责任。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学校对接,协调解决方案,并通过意外保险报销医疗等费用。因您未留联系方式,教育局无法掌握具体情况,如对此回复有不解之处,请电话联系市教育局安全科,联系电话0578—7122611,我们将会给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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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网友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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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查下民法典

    云中君 2024-05-24 20:56发表于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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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5-28 11:19:49
    已答复
  • 2024-05-28 11:19:49
    龙泉市教育局回复了您的问题
  • 2024-05-24 17:52:32
    龙泉市教育局已受理
  • 2024-05-24 16:56:24
    问题已提交至龙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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