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的问题已知悉,现答复如下:
1.关于学校直饮水问题。根据规定,校内直饮水温度有设定,一般来说,小学阶段只设置温水系列(35--45度),初高中阶段开始学生具备自主能力,结合学生需要按照一定比例设置温水和开水,其中开水点位设置有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和温度提醒。我们将加强检查指导,确保学校直饮水等饮水设施管理规范。
2.关于所述赔偿责任问题。您所反映的问题,需要根据学生所处的学段和行为的主观性来判断校方和当事方责任。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学校对接,协调解决方案,并通过意外保险报销医疗等费用。因您未留联系方式,教育局无法掌握具体情况,如对此回复有不解之处,请电话联系市教育局安全科,联系电话0578—7122611,我们将会给您详细解答。
云中君 2024-05-24 20:56发表于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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