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问题 编号:3857

发帖人:龙泉好人  发布于 2024-05-31 18:10 发表于 浙江
组织部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严重失职
组织部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严重失职,自从人事档案移交组织部门管理后,干部个人人事档案材料年年补充年年缺失让补充,说是电子系统里面缺少相关材料,就算电子系统里确实,每个人纸质原始档案应该存在吧?原始档案也被丢失?干部年度考核表单位统一移交档案室,尽然一个单位有近三分之二工作人员的考核表被遗失要求补充,甚至还有早几年以前年度考核表,档案是统一管理工作人员才能接触,其它人和干部本人根本不能接触,档案丢失完全是工作人员不作为、失职,把干部个人档案遗失对干部个人各方面影响巨大,这行为完全是渎职。相关一些证书材料遗失了干部个人还能补充,像干部考核表你让个人如何补充?早几年前的甚至都是在不同单位考核的,单位领导也换了几任,特别是要是把关键的入职相关资料丢失让如何去补?希望相关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把干部档案管理重视起来不要隔三差五遗失档案。
问政部门:龙泉市委组织部

龙泉市委组织部 回复

答复时间:2024-06-02 09:32 发表于 浙江

您好!根据浙江省委组织部、丽水市委组织部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健康码”赋码工作的要求,我部组织各单位对照浙江省委组织部下发《健康码情形库》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审核,并对缺少的材料要求单位或个人进行补充。现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1关于档案系统和纸质档案问题。为了科学高效管档,自2019组织部投入大量经费将所管理的在职档案进行扫描并建立数字化系统,方便大家查阅。扫入系统的档案材料和纸质版档案是一致的,不存在档案丢失之说。

2关于反映某单位三分之二考核表丢失问题。每年的考核表和工资表等需归档材料是由单位完成制作后要送交干部档案管理单位的,但很多单位并未及时送交档案管理部门,导致后期大量考核表等材料丢失。同时,事业单位人员档案是2021组织部成立档案中心后才集中到组织部保管,移交后组织部管档人员针对每一份单位送交材料均有审核登记,不存在丢失问题。移交前的保管单位没有及时把材料归入档案,导致材料不齐全,这不属于组织部干部档案中心责任。

          3、关于要求年年补充问题。一是因为组织部门根据上级有关档案管理最新要求,档案管理要求比您原先的管档单位要严格,以前没有要求归档的材料,现在根据上级有关归档要求需要补充归档,如以前在职学历只要求证书,现在要求毕业生登记表、成绩表都要归入档案;以前入团材料不需归档,现在要求归入档案等等,导致干部个人误以为是档案材料被组织部门丢失。

4、关于入职关键材料丢失问题。入职材料缺失主要是指工资介绍信或工资定级表缺失,并非其他入职材料丢失。工资介绍信没硬性要求归档,但早期很多单位未制作工资定级表,所以才在此次赋码审核中要求如无法提供工资定级表可提供工资介绍信代替,不存在关键入职材料丢失之说。

以上就是有关问题的回复,如有疑问可致电0578-7262079或到龙泉市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心(地址:龙泉市行政中心档案馆114办公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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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6-02 09:3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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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6-02 09:32:49
    龙泉市委组织部回复了您的问题
  • 2024-06-02 09:31:38
    龙泉市委组织部已受理
  • 2024-06-01 11:19:38
    问题已提交至龙泉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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