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访工作条例》规定,转龙泉市法院办理,现答复如下:您好,我院于2022年12月立案审理您与原告恢复原状纠纷一案,因双方对案涉土地的权属产生争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因此该案件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诉讼案件受理范围,故我院裁定驳回起诉,建议您可就争议土地权属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处理申请。
吴福文 2024-06-22 22:33发表于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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