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农业农村局 回复
答复时间:2024-07-11 09:44 发表于 浙江
你好,根据我市“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相关政策规定,龙泉市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农村户籍人员(非地质灾害避让搬迁、整村搬迁和零星搬迁等实施对象),购买2022年5月11日之后发布土地出让公告的新建小区商品房的,房价补助按照“每个人口享受20平方米,每个家庭最多享受100平方米,每平方米补助1200元”执行。在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具全额购房发票之日起1年内,该类补助对象被确定为“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实施对象的,可按照“每个人口享受 30 平方米,每个家庭最多享受 150 平方米,每平方米补助 4000”补足,具体情况要视咨询人的购房合同网签时间、全额购房发票时间和所购小区核定,详细政策可咨询市大搬快聚办,联系电话7266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