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龙泉市剑湖遗址公园已进入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编制和施工招标等项目前期工作的推进阶段。作为关心龙泉风貌建设的市民,提依以下几点建议:
一、紧扣“遗址公园”的普遍风格
纵观国内外遗址公园案例,无不重在突出“遗迹感”,即留存现有历史遗迹,并加以清理场地内在其周围干扰视线、与主题无关的杂物。所以,剑池湖遗址公园不要新种植灌木和过多乔木,不要设置具象化雕塑,不要新增亭台楼阁(与恢复剑池湖原则不符),要用本地常见的天然材质诸如鹅卵石、河沙等构景,体现遗迹的苍茫大气。
二、加大设计方案中的考据比重
剑池湖遗址公园的设计理念和原则中提到要“恢复剑池湖、重现七星井”。本人认为要实现这两点,应该先考证古代剑池湖的范围和大致轮廓,然后力争考证出七星井的七口井的点位,再根据历史景观和现有自然条件做适当恢复。
针对剑池湖范围大小和景物风貌,有不少文献记载:
1.《大清一统志·卷一一二·处州府·龙泉县》记载:剑池湖,在龙泉县南五里,周三十亩。
2.《名胜志》周三十亩,世传欧冶铸剑于此。
3.明代《栝苍汇纪·卷七·地理志》记载:……宏山北为笔架山,三峰如笔架,县学面此山。南为秦溪,剑池湖在其阴,周回数十亩。湖水清冽,时有瑞莲挺出。旁有七星井,为欧冶子铸剑之所,今为官田。井尚在,夏日饮其水,寒侵齿骨。
4.清顺治版《龙泉县志·卷一·舆地》记载:剑池湖,在南十七都,距县五里。其湖周回十数亩,旧志云:湖尾深处有碾涡,其泉脉与县东稽圣潭通。旁有七井,如斗星之布在南山侧,井甘而冽。
所以针对剑池湖,其历史范围和面积与项目场地大致相当,可在场地内实现,只是实现形式不要用实体的蓄水湖面,因为时过境迁,此湖在明代已经开垦为官田并逐年干涸,今天其水量不足以支撑大面积蓄水景观,如强行引水蓄湖,成本巨大且必将增设大量管道设备,过于人工化,违背自然性原则,降低了景观质感。建议用卵石作湖坎围拟出湖泊范围,用草地模拟出湖泊干涸后的状态(参考一度火爆的道太山石坑村“小草原”),草坡缓缓往湖中心下降,或者做出等高线草阶象征湖水逐年退去,体现出历史的变迁感,最后在湖心周边用细沙、鹅卵石填充,湖心用老石板立一块古代形制石碑,正面用手写榜书刻“剑池湖”三个大字,背面用手写小楷刻该景点介绍。
针对七星井,对应天上的北斗七星“天枢、天璇、天玑、天权、玉衡、开阳、瑶光”位置,除了“天枢”井尚存,其他几处需要考证位置,如果根据考证其它六口井位于项目场地以外,则无需恢复,只需恢复场地内的井即可。
针对剑池亭,建议恢复传统材料和形制,即卵石基墙、穿斗式木结构、竹编夹泥墙、干摆草瓦,以传承龙泉传统建筑风格。如果资金允许,可在亭后恢复栽种形如华盖的三棵大松树,以恢复该龙渊地标盛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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