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问题 编号:3938

发帖人:张先生  发布于 2024-07-30 10:16 发表于 浙江
村小队集体费用,入个人账户
农村集体封山,伐木费用,转存入小队,队长个人账户,此做法是否合理。
问政部门:龙泉市政府办

龙泉市政府办 回复

答复时间:2024-08-02 08:57 发表于 浙江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公益林代表户是2019年我市实行公益林数字化管理后,个别山片按股份分成形式发放公益林补偿金而产生的。股份分成山片经全体权利人推举产生代表户,并以决议形式确定,将补偿金先发放到代表户,再由代表户分配给林农。由于“组账村代管”工作的开展,根据《龙泉市村民小组财务管理细则》规定,本村民小组的账目由村经济合作统一监管,村经济合作社监会具体监管村民小组财务相关事务。为使我市公益林补偿金发放更加规范,2022年印发实施《关于开展公益林代表户“组账村代管”工作的通知》(龙林〔2022〕121号),将公益林代表户的补偿金也纳入“组账村代管”项目统一监管,发放模式由原先补偿金发放到代表户,再由代表户将补偿金分配给林农的发放模式改成:先将补偿金打入“组账村代管”账户,再经公益林代表户召开代表会议,确定分配方案、分配人口,由户主签字确认并予以公示,报村经济合作社审核,经村民组长、村经济合作社社长、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社(村)监会主任审批同意后以“一卡通”方式统一发放到户。若相关费用属于公益林补偿金,可参考以上内容判断是否合理,若不属于公益林补偿金,建议联系属地乡镇了解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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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8-02 08:5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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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8-02 08:57:53
    龙泉市政府办回复了您的问题
  • 2024-07-30 18:17:39
    龙泉市政府办已受理
  • 2024-07-30 10:54:36
    问题移交至龙泉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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