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已在第一时间联系设计单位前往现场勘查,并给出回复如下:
1.机动车流量较大的城市次干路,在有用地条件的情况下应采用设置中间带的双幅路;
2.医院门口中分带若开口,距离东茶路路口仅70m,不满足《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范》设计要求;且开口后行人及机动车横穿存在更大的安全隐患,增加此处交通组织的压力。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感谢您对龙泉交通运输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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