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问题 编号:416

发帖人:路人甲  发布于 2016-05-24 17:17 发表于 浙江
关于贵局官员商品房违法改造的投诉

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员兰飞(投诉材料详见贵局收文系统中本人于2016512日提交的书面投诉材料)位于龙泉市龙翔路龙华小区1-23单元606室的房子装修时违法改造烟道,致使我们楼下住户出现排烟不畅,油烟倒灌等诸多问题,给我们的生活造成严重的困扰和不便。自其打掉烟道开始我们即无数次与其沟通,要求其恢复原状,但其一直不予理会,甚至嚣张的叫嚣让我们去法院告他。

在交涉无果后,我们于2016424日开始向贵局房管科开始投诉,我得到答复从“找对方了解一下”到“需要相关人员商量下”到“要找检测站过去检测下”到“检测站这段时间很忙,要等他们安排”,期间我们几乎每天去找他们一次,之后总算带几个检测站的人去看了。但是之后又是没有下文了,我去找他们,他们的答复又是“要商量下,现在相关人员不在”,又回到了之前的答复起点。

在这里我要说两点:

1、住建局的检测站是该局的职能部门,而不是其它单位,若有需要不是直接通知他们安排人过去检测就是了嘛!

2、我投诉的是商品房违法改造,而非商品房质量问题,你们要检测什么东西?就本案而言,你们只需对该改造行为做个合法性审查就可以的,就是这么简单的一个事情,为什么要生出这么多莫名其妙的枝节呢?如果违法,就责令其限期恢复原状;如果合法,就驳回我投诉人的投诉请求。

424日到今天524日,都一个月了,就是盖房子都能盖好几层了,为什么这么简单的事情至今未给予答复,更别说解决了!请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马上作出书面处理意见,并同时在本投诉窗口中给予答复。


问政部门: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

答复时间:2016-05-31 17:14 发表于 浙江

您好,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我局于5月17日上午,组织房管科、建工科及质量监督站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察看,您所反映的情况属实,烟道由双烟道被其改造成砖砌单烟道,并将烟道出口改为三向封闭,只有北向通烟。随后,我局人员对606室兰飞提出整改意见,要求立即停止改造行为并要求其恢复原状。对于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将秉公执法,更不会包庇职工,请您放心。

当前状态:已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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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5-31 17: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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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5-24 17:17:23
    问题已提交至龙泉市住建局
  • 2016-05-24 17:17:23
    龙泉市住建局回复了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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