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交警大队 回复
答复时间:2025-04-21 10:29 发表于 浙江
您好,您反映的事项已知悉。我大队一直对工程车行车安全高度重视。今年以来,大队对全市12家重点运输企业和6个重点工程项目进行了“”项目警官制“”交通安全联系制度,落实常态好安全监督,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同时,大队针对国省道沿线开展超常规勤务,在G528兰巨、宏山路段也一直有人员进行日常路检,对货车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管,今年以来联合交通等部门共查获货车超限超载139起。在收到您的反映事项后,我大队结合近期发生在河村路段涉工程车事故,大队班子带头对G528改建工程项目部和工程车管理公司进行了书面发函整改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严肃约谈,要求企业务必落实主体管理责任,强化对工程车驾驶员的安全培训和责任监督,确保行车安全。以上龙泉重点项目建成以后,将更加方便人民群众的日常交通出行,为龙泉城市发展打下坚实基础,恳请市民朋友相互理解,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提升自我保护意识,远离大货车,做到知危险,会避险!感谢您对交警大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