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问题 编号:425

发帖人:路人甲  发布于 2016-07-04 17:06 发表于 浙江
南大洋公寓停车场不合理占用

尊敬的领导:

  我们是南大洋农民公寓的住户,位于我们小区边上的停车场很好的解决了我们小区停车难的问题,对于这样的惠民工程我们都很感谢政府,但是不知何故竟然被距离我们小区和停车场更远的南大洋馨桂楼业主安装停车栏杆占为己有。

1、规划图中停车场地块是否在我们小区的建筑红线内。

2、这个停车场用地是公共性质的,还是南大洋馨桂楼的配套用地?

3、南大洋馨桂楼业主发布公告说这个停车场归他们所有,是他们和政府协商后有关领导做的决定。

4、我们现在比较怀疑是否真有这个文件,因为政府不可能把公共资源的停车场,作为交易转给某个利益团体的啊,怎么可能为了小部分人的利益,损害另外大部分人的利益呢;希望能公开相关文件,让我们也知道下,谢谢。

问政部门: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

答复时间:2016-07-12 00:47 发表于 浙江

您好,针对你所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该停车场地块不在南大洋农民公寓建筑红线内,用地为公共性质,项目由我局综合工程指挥部负责建设,竣工后交由南大洋社区进行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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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7-12 00:4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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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7-04 17: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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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7-04 17:06:15
    龙泉市住建局回复了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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