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问题 编号:4380

发帖人:abcd  发布于 2025-08-30 20:40 发表于 浙江
关于塑料厂员工健康问题
塑料厂中,无论是正式工还是非正式工都没有任何防护措施,没有防护服。工人们下班后都是黑手黑腿。 我国的《职业病防治法》和《安全生产法》等都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确保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 核心原则为——提供防护用品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费用不得由劳动者承担。 用品要求——防护用品的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定期更换。对于失效或不符合标准的防护用品,是不得销售和使用的。 经过询问工人我得知:工厂虽有定期体检(一年还是两年),但是日常的防护就应该被忽视吗?以及许多工人在数料厂工作总会咳嗽,灰尘非常大,据我所知,有害物质的处理有过水措施,但我并不了解其他减少有害物质被人体吸收的装置是否到位,如此大的灰尘很难让人信服,建议必须加紧完善防护措施并检查塑料厂的安全性与合规性。
问政部门:龙泉市卫生健康局

龙泉市卫生健康局 回复

答复时间:2025-09-03 16:58 发表于 浙江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职业健康问题的关注和反映。我们高度重视劳动者在工作场所的健康与安全防护,日前,我局已组织对包括塑料制品企业在内的部分工厂开展了现场核查。检查中发现个别企业确实存在防护措施不到位、个人防护用品配备不全等问题,我们已当场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督促其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辖区内工业企业职业卫生监管力度,特别是对粉尘、化学危害等重点岗位的监督检查,推动企业完善防护设施、规范防护用品发放与使用,切实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
如您发现相关企业仍存在职业卫生问题,欢迎随时联系反映,联系电话:0578-7113911(龙泉市疾控中心)。我们将第一时间核查处理。再次感谢您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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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9-03 16:5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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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9-03 16:58:38
    龙泉市卫生健康局回复了您的问题
  • 2025-09-02 09:02:26
    龙泉市卫生健康局已受理
  • 2025-09-01 20:00:01
    龙泉市卫生健康局逾期受理
  • 2025-08-31 19:36:50
    问题已提交至龙泉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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