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问题 编号:44

发帖人:路人甲  发布于 2014-07-21 17:34 发表于 浙江
人才公寓

面对龙泉赶超一线城市的房价物价,想在龙泉安居,实属不易,廉租房、公租房、人才公寓,只能望洋兴叹,请问组织部能不能考虑下现下买不起房的公务员“夹心层”现状,将此类人纳入公租房或是人才公寓申报对象里?

问政部门:龙泉市委组织部

龙泉市委组织部 回复

答复时间:2014-07-25 01:40 发表于 浙江

对于所提出的纳入公租房或是人才公寓申报对象,人才公寓及公租房申报对象及条件有明确规定,并且该类申报对象一样存在住房难的问题,感谢提出意见。附:人才公寓申请租住对象及条件、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人才公寓申请租住对象及条件

根据《龙泉市人才公寓租赁管理实施细则》,请租人才公寓的主要对象为市区机关及企单位(不含中央企业中无住房的人才,包括

一 类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程院院士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研究(技术中心室的首席科学家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专家百千万人才工国家级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计划入选者

二 类  省级特级专家浙江省151人才工层次人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省级计划入选者省级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获得者

三 类  享受国院特殊津贴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专家浙江省151人才工层次人丽水杰出人才,丽水绿谷精英创业创新团引领计划对象丽水科技贡献奖获得者

四 类  丽水拨尖人才”、浙江省151人才工层次,丽水138人才工层次人级专业技术士学位的研究

类  丽水科技新丽水138人才工层次人,龙泉市学科生产带头级专业技术重点领域急需紧缺级技士学位的研究

   其他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相当于以上相应层次的各类人才。

 

 

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户口条件(由社区、街道、公安负责审查):家庭成员具有市区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一人具有市区常住非农户口三年以上。

申请家庭成员是指:1、申请人;2、配偶;3、未婚子女(离异人员的子女监护权归属以离婚协议或生效的司法文书为准)。

与申请人实际共同居住且具有本市城区户籍的父母和其他有法定抚养、赡养关系(需提供证明)的人员是否列入申请家庭成员,由申请家庭自行确定。其他人员不能计入申请家庭成员。

2、住房条件(由市房地产管理处负责审查):申请家庭在市区无房。

3、经济条件(由市民政局负责审查):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年收入低于2013年市区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2013年参考值为30918元/人×80%=24734元/人);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新就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非农户口或持有市区居住证、临时居住证;

2、申请人具有大中专院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人毕业未满5年;

4、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金1年(含)以上;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房,申请人直系亲属在市区的住房资助能力低于规定标准;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为: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市区拥有2套以上(含)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

6、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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