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问题 编号:489

发帖人:路人甲  发布于 2014-04-28 15:34 发表于 浙江
请问一下,在职职工如果想购买房子,如果办理提取公积金和如果办理按揭手续?

请问一下,在职职工如果想购买房子,如果办理提取公积金和如果办理按揭手续?还有公积金如何查询等问题?

问政部门: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龙泉分中心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龙泉分中心 回复

答复时间:2014-04-28 19:47 发表于 浙江

您好!公积金查询可以到龙泉住房公积金网站或者丽水住房公积金网站查询,也可以本人凭身份证到我们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查询!

办理提取手续需提供

首先到我们办事大厅拿《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带回单位盖章!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提供公积金缴存卡或其他储蓄账户

1、在本地购商品房的提供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不少于购房款总额30%的预付款税务收据或结算税务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购二手房的提供《房屋契税证》、《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办理贷款手续需提供

       1、借款人身份证、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银行卡或存折原件与复印件。  

  2、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与复印件);借款人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明;借款人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未再婚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借款人丧偶的提供未再婚证明(注:单身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3、家庭住房情况查询证明(购房地和丽水市行政区域内的户籍所在地)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一个月内有效)。

  4、购买二手房、拆迁安置房、现房:

  (1)房产证、土地证、二手房买卖契约(安置房协议书)、契证、完税单、纳税申报表(原件与复印件)。

  5、自建住房应提供建设用地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产评估表等(原件与复印件)。

  6、期房应提供购房合同、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与具结书;首套房已付清30﹪以上购房款发票、第二套房已付清60﹪以上购房款发票(原件与复印件)。

 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

公积金提取咨询电话:05787125130

公积金贷款咨询电话:05787114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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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4-28 19:47:22
    已答复
  • 2014-04-28 15:34:47
    问题已提交至龙泉市房改办
  • 2014-04-28 15:34:47
    龙泉市房改办回复了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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