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问题 编号:509

发帖人:路人甲  发布于 2015-03-30 18:07 发表于 浙江
开夜排档,应该到哪几个部门审批

您好,本人想在瓯江边的空地开个夜排挡,需要到贵处审批吗?应该到哪几个部门审批,需要哪些材料。由于刚大学生刚毕业,踏上社会很多事情都懂。谢谢!

问政部门: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 回复

答复时间:2015-04-14 00:40 发表于 浙江

网友朋友您好!按照龙泉市市场监管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联合发文《龙泉市无证无照餐饮场所整治工作方案》(龙市监〔2014〕44号)规定的要求,龙泉市瓯江边空地开夜排档存在着以下制约因素:1.废水无收集及处理设施,随地排放;2.餐饮油烟无净化处理设施,排放未能达到《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以及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中规定的要求。

    鉴于上述因素,暂时不予受理该项目的环评许可审批。

2015年4月13日


附件:

《龙泉市无证无照餐饮场所整治工作方案》中的龙泉市餐饮业要求:

一、废水

各类废水经隔栅、隔油后,接入城市污水管网,避免废水横流。

二、废气

1、产生油烟餐饮场所,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排烟系统密封完好,废气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的相关要求。

2、餐饮场所所在的建筑物高度小于等于15米时,油烟排放口应高出屋顶;建筑物高度大于15米时,排气筒高度应大于15米。

3、按照《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HJ554--2010)相关要求,排气筒出口朝向应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餐饮场所所在的建筑物高度低于周围建筑物高度的,其油烟排放口与周边敏感目标距离不应小于10米;所在的建筑物高度等于或高于周围建筑物高度的,其油烟排放口应高出屋顶。

4、油烟净化设施的安装、运行按照《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HJ554--2010)相关要求执行。

三、燃料使用轻质柴油、液化气或电能等清洁能源。

四、餐厨垃圾及卫生保洁工作按照相关要求进行。

五、需要环保审批的餐饮场所,按照环保审批意见的要求进行。

六、其它未尽事宜,依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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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4-14 00:40:38
    已答复
  • 2015-03-30 18:07:37
    问题已提交至龙泉市环保局(治水办)
  • 2015-03-30 18:07:37
    龙泉市环保局(治水办)回复了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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