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龙阳光城小区西北边旁长期存在一个违建废品收购站,废品收购站其间胡乱堆放的塑料废品、垃圾和碾压塑料排放的废气不仅污染环境,危害旁边住户健康。而且在高温季节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万一发生大火,火灾后果不堪设想。希望相关部门、街道履行职责,给予取缔,还庆龙阳光城小区住户一个安全、美好的居住环境。
请市场监管局不能一批了之,根据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区马路菜市场、夜市摊点、再生资源回收管理等3个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龙政办发〔2013〕152号)文件责任分解,龙泉市城区再生资源回收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街道加强事后监管,批后监管。
请答复:按照文件精神,小区旁废品收购站何时能拆除?为何能无证经营12年时间?如一时无法拆除能否先关停,再拆除?






您好,此前我局在接到投诉之后,立即组织人员前往实地调查,并核实其营业执照,确实不属于无照经营范畴。根据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区马路菜市场、夜市摊点、再生资源回收管理等3个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龙政办发﹝2013﹞152号文件明确的部门职能分工,对照要求,我局已主动与供销社、建设局进行对接,据了解,目前供销社统一规划的废品收购市场摊位已排满。建议相关部门尽早将其纳入规划当中。
网信龙泉
问政移动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