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龙泉市大沙一区的住户,我们自建房开工前缴纳的什么城市建房配套设施费用上万元。为何不见相关的配套设施,连最基本的道路都要自己来出钱造。更别说什么绿化了。这钱都用在哪了?
丽水的自建小区全都有路有绿化,还有的小广场。全是规划好的,龙泉为何全给没了。那收这钱都到哪了?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关注和支持。关于您提到的基础设施配套费问题,现答复如下:1998年出台的《龙泉市城市规划区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建设费征收标准与管理办法》第七条(“管理和使用”)第4点规定:城市配套费主要用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主次干道(含给排水、绿化等)、城市公共绿地、城市广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等城市配套建设(包括配套建设所需的勘察、设计、施工和前期准备工作等费用)以及城市规划管理、市政设施管理,检查和城市建设事业单位的事业费支出。
大沙片区收取的基础设施配套费主要用于大沙片区的市政道路(如后沙路、纵一路、纵二路、横一路、横二路等主次干道)、供水、排水、供气、路灯、绿化、公共消防设施、停车场地等建设,以及城市管理、公共环境卫生等管理费用支出。根据龙泉市一贯做法,征迁留地小区红线内的道路、硬化铺装、绿化、供水、排水、供气、路灯、供电、公共消防设施、停车场地等建设都是由征迁留地小区业主自行建设。
因为目前相关征迁留地小区还正在陆续建设当中,为避免人行道、绿化等遭到破坏产生二次投入,因此还有部分征迁留地小区红线外由政府实施建设的局部人行道、绿化等没有实施到位,等到征迁留地小区基本建设完成后,我们将马上组织实施局部未到位的人行道、绿化等相关建设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关注和支持!
浙江龙泉工业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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