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问题 编号:676

发帖人:路人甲  发布于 2017-04-09 01:12 发表于 浙江
锦绣苑一号楼楼顶公用平台违法建筑

两违的工作人员,你们好!锦绣苑1号楼楼顶公用平台上有

人在进行违法建筑!他们这样明目张胆的在市中心主要街道重点区域的建筑物的共有部分上进行违法建筑,侵占公共区域,太目中无人、太嚣张了!该违法建筑不仅侵犯了楼下业主的公共利益,还影响市容市貌,同时存在很大的公共安全隐患!违法建筑将楼顶消防安全平台和紧急避险层占据,一旦发生火灾或其他紧急情况,后果不堪设想! 万一发生公共安全事故,谁能担责?!

贵局已经做到“地面网格化管控与空中无人机航拍实现无缝对接”,相信无人机已经对这一违法建筑做了前期的取证。希望贵局本着“出头就打、露头就拆”的原则,对该处违法建筑尽快拆除!谢谢!



问政部门: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回复

答复时间:1970-01-01 08:00 发表于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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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4-09 0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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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4-09 0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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