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问题 编号:81

发帖人:路人甲  发布于 2014-07-31 00:52 发表于 浙江
请问龙泉男职工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吗

请问龙泉男职工交了生育保险,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章 生育保险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如果不可以的话为什么保险公司还要强制公司保生育险呢?难道公司要去保对员工没有回报的保险吗

问政部门: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

答复时间:2014-08-05 23:09 发表于 浙江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如果您的配偶是未就业人员,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如您配偶参加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也可以选择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相关待遇,但只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之一,不能重复享受。
    感谢您对龙泉市社保工作的关心,如您对上述答复仍有不清楚之处,欢迎来电咨询,我们将为您详细解答,联系电话:726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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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8-05 23: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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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7-31 00:52:24
    问题已提交至龙泉市人力社保局
  • 2014-07-31 00:52:24
    龙泉市人力社保局回复了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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