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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问题
编号:837
发帖人:令狐冲 发布于 2019-01-09 10:02 发表于 浙江
财税{2018}135号:异地扶贫项目土地使用税、契税、印花税等优惠政策
关于财政部税务总局颁发的{2018}135号文件提及异地扶贫搬迁免契税的优惠政策什么时候执行,河阳公寓二期和上城花园符合异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上述小区的业主能享受到国家惠民政策吗?
问政部门:国家税务总局龙泉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龙泉市税务局 回复
答复时间:2019-01-09 14:39 发表于 浙江
您好,财税[2018]135号文件执行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项目实施主体、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相关安置住房信息由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主管部门确定。县级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将上述信息及时提供给同级税务部门。若您所提及的河阳公寓和上城花园符合文件中所规定的情形,可以享受该项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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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网友回复
共有 3 条回复
怎样才能确定能不能享受这项惠民政策,还有具体应该怎么实施,相关部门又是哪个部门?
令狐冲 2019-01-09 15:03发表于 浙江
怎样才能确定能不能享受这项惠民政策,还有具体应该怎么实施,相关部门又是哪个部门?
令狐冲 2019-01-09 15:03发表于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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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9 14:39:59
已答复
2019-01-09 14:39:59
国家税务总局龙泉市税务局回复了您的问题
2019-01-09 10:36:04
国家税务总局龙泉市税务局已受理
2019-01-09 10:18:35
问题已提交至国家税务总局龙泉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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