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执法局领导:
你好。
在此向贵局投诉共用停车位违规收费和收费员态度恶劣的问题。
1,我(浙KEK301 )于2019年5月31日中午12点39分停在新华街(新华书店对面)的08065号停车位上,期间离车10分钟,于12点50分开车离开。(期间时间记录有行车记录仪,车库离开记录,樟树下杨梅干店门口监控为证)。
扫描停车收费单,发现单据上写着停车开始时间却是12点17分,和我实际停车时间不相符,在和此区域的停车收费员反应相关情况后,对方表示可能是弄错了。把收费单马上拿走,告知我说会立即在系统里帮我消除。可我在等待了半个多小时后,在系统里面仍未消除。
2,辖区收费员,态度恶劣,在我向他反应相关停车时间不符的问题后。却说:1块钱有什么好计较的,你真多事。然后很粗暴的拿走收费单,并仍在地上。
1元钱是不是什么大钱,但是你这是明摆着坑老百姓,一个车位多收1快,那全市这么多车位一天能多收多少呢?市政府为全市人民引进的智慧停车规划是为了更加的方便大家,不是为了给你们多收钱的。这难道不是“扫黑除恶”里面的黑和恶的一种吗?
网信龙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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