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政府办 回复
答复时间:2019-07-10 12:01 发表于 浙江
您好,您反映的事项已收悉。感谢您对城市建设的关心关注。
龙泉市江滨北路凤起路区块土地和房屋征收是我市2019年土地和房屋征收计划,征收任务数共计358户。2019年3月初启动凤起路区块征收,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指挥部、龙渊街道、征收办工作人员连续奋战,征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由于本区块部分被征收人(补偿人)提出超出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条件,拒绝签订协议。截止2019年6月16日24时,A区块被征收人共168户,已签约162户,签约率为96.43%;B区块被征收人共127户,已签约122户,签约率为96.06%;C区块被征收人共130户,已签约128户,签约率为98.46%。根据龙泉市人民政府公告〔
2019〕第14号第六条“龙泉市江滨北岸凤起路区块土地和房屋征收项目附征收生效条件,截止2019年6月16日,每个区块被征收人(补偿人)补偿协议签约率达到100%(江滨北岸凤起路区块分为A、B、C三个区块,三个区块分别计算),补偿协议生效;未达到该签约比例的区块,补偿协议不生效,相应区块房屋征收决定效力终止”规定,本区块补偿协议不生效,征收决定效力终止。
目前,市政府正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凤起路区块征收下一步工作方案。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建设的关心关注。谢谢!